在A部设置上,两者在第二层级大类(class)的分类上基本一致,合作专利分类体系分为15个大类,国际专利分类体系分为16个大类,相比国际专利分类体系,合作专利分类体系在大类上没有A99大类(本部其他类目中不包括的技术主题)。
在小类的设置上,两者数量一致,均为84个小类,但是在小类的类目设置上有一些差异,如合作专利分类体系没有设置A01P、A61P、A99Z,但是设置了仅供内部使用的对相关小类进行索引的A23V、A23Y、A44D,如A44D对A44B、A44C两个小类进行索引。
在大组的设置上,合作专利分类体系设置1 217个大组,国际专利分类体系设置1 132个大组。合作专利分类体系中有1 080个大组与国际专利分类体系可以直接一一对应,133个是合作专利分类体系仅有的(位置大于2 000的分类号),这种分类号都是主分类号的附加信息,是一个虚拟的分类号,在分类和检索时,不会被考虑,以灰色字体进行标注,它的意义是对主分类号进行细分(大组位置在2 000-2 200)和跨领域的附加信息(大组位置大于2 200);剩余4个可以对应,但是分类号不同。
在小组的设置上,合作专利分类体系对主分类号在小组内又进行了细分,最多的分类达到了十级小组,A部共有27 507小组;国际专利分类体系的A部细分了7 763个小组。合作专利分类体系与国际专利分类体系在小组映射分类上,可以分为合作专利分类体系和国际专利分类体系每级小组完全对应、合作专利分类体系仅有的小组、合作专利分类体系和国际专利分类体系不完全对应(与国际专利分类体系大组、上位小组可以对应)几种类型。合作专利分类体系与国际专利分类体系在A部小组的映射情况如表1所示:
类型 | 一级 | 二级 | 三级 | 四级 | 五级 | 六级 | 七级 | 八级 | 九级 | 十级 |
CPC和IPC完全对应 | 3 187 | 2 398 | 1 099 | 462 | 139 | 42 | 9 | 0 | 0 | 0 |
CPC仅有 | 875 | 1 282 | 770 | 2 871 | 16 | 818 | | | | |
CPC和IPC不完全对应 | 1 739 | 4 705 | 4 721 | 251 | 1 483 | | 459 | 141 | 34 | 6 |
合计(27 507) | 5 801 | 8 385 | 6 590 | 3 584 | 1 638 | 860 | 468 | 141 | 34 | 6 |